第二章 美式传统模拟联合国规则
美式传统模拟联合国规则
会议成员
主席团
主席团主要负责主持整个会议,本身对会议中所有实际的动议内容、演讲内容、辩论内容及投票结果没有任何干涉权利,主席团也不能提出动议和擅自干预会议进程,只能够维护会场秩序,进行正常的会务工作管理。主席团成员为主席、主席助理和学术指导。
A.主席
主席将负责口头作业,负责宣布会议中所有决定,并维护会场的秩序和保证会议按流程正常进行。
B.主席助理
主席助理负责会议的日志记录和会议所需软件、器材的操控工作。操纵会议所需软件, 协助主席进行会议主持。
C.学术指导
学术指导负责会议期间对一切学术问题的指导。会议期间对会议的学术水平的维护、所有文件审批和对会议期间存在的学术问题进行指正,如会议中学术上的越权行为。主席团三人在实际的会议中一般轮流担任各个职务,无论任何等级的会议,定位均为为代表服务。
(本文后的“主席”一词代指“主席团”)
志愿者
志愿者负责会议的后勤工作。
A.志愿者会回应代表或主席团的请求,将意向条传递。志愿者没有权限查看意向条具体内容。
B.志愿者在Tea Break 时间段负责供应茶水饮品和食品。
C.志愿者在会议前期协助主席团进行会场的布置工作。
D.志愿者在会议期间回应参会人员的勤务请求(如请求喝水等)。
E.志愿者在会议期间执行与学术无关的会务工作,如当动议正式投票通过后需要封锁会场,这个行为由志愿者完成。
代表
代表是会议的主角,各个代表代表着各自的国家集团为自身的国家集团利益服务。代表形式有单代(一个人代表一个国家或组织)和多代(多人联合代表一个国家或组织)。代表所代表的国家或组织分为三类:
A.正式代表
正式代表如欧洲理事会出席的欧盟正式成员国代表,享有发表演说、投票、自由游说等一切代表能够享有的正当权限。
B.观察国代表
观察国代表作为会议过程的围观者,可以代表为国际组织的代表。享有发表演说、自由游说等的权限,相比正式代表不享有投票权。(注:此处投票权不包括为动议投票,仅包括为文件投票)
C.专家代表团
专家代表团作为会议期间专业问题的专家负责执行报告、解答主席团和代表的专业问题,不享有发表演说、投票、动议、自由游说等权限,所有权限仅为在会议中被需要时作报告和回答问题,在正式文件的投票过程中,专家团必须离场回避。在初阶段的模拟联合国会议中一般没有专家团。(注:此处投票权指一切投票权,包括对动议、文件的投票。)
上述三种代表均有权使用意向条和请求志愿者的帮助。
媒体(Press)
媒体根据会议本身本质的不同有不同的定位,如在欧洲理事会等涉及国家集团机密的委员会会议中不得出席,只在公开会议中出现,剩余出现场合应为委员会主席所公布的新闻发布会时间。媒体如果获得出席正式会议的权限,在会议期间在会场中不享有任何与代表交流的权利,但允许向主席传递意向条确认新闻发布会时间,剩余权限包括对会议内容的记录权利和请求志愿者帮助的权利。在对文件的投票环节等有保密要求的环节必须离场回避。
(注:有主席团特许可对上述规则有更改)
会议流程
开始(Start)
主席会宣布会议开始。
点名(Roll Call)
主席在宣布会议开始后对代表进行点名。点名顺序由正式代表到观察国代表再到专家团专家,由字母序顺序进行。
点名时主席点到国家或组织名,单代代表在原位举起国家牌并答“出席”/“Present”,多代代表由其中一人执行答到。主席听到回答后将宣布该国/组织代表出席。如果没有听到回答,主席会再念一次国家名,如果还没答复,主席将宣布该国/组织代表缺席。点名结束后,主席助理将宣布该分组会议的国家/组织出席数、简单多数、绝对多数以及20%出席数。
在主席助理点名时未出席代表出席后需通过意向条(Page)向主席表明已出席会议,主席 助理将在当前发言结束后宣布该代表之出席并修改简单多数、绝对多数和20%出席数。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A.法定国家数:本委员会应出席国家数除以二后加一,并向下取整;
B.简单多数:所有出席代表数除以二后加一,并向下取整;
C.绝对多数:所有出席代表数乘以二除以三,并向上取整;
在进行实质性投票时,需将投票中的弃权票剔除后再进行计算;
D.20%出席数:所有出席代表数除以五,并向上取整。
当出席人数达到法定国家数时,该委员会方可开始议事。
设定议题(Set the Agenda)
只有一个议题的会场自动跳过本环节。
多议题的委员会将由代表动议并以简单投票决定议题。决定议题后将进入正式辩论阶 段。
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
定义:
按照发言名单顺序进行的辩论成为正式辩论。正式辩论中的辩论一词和我们平时 所说的辩论不同,这里的正式辩论以演讲的形式存在。
生成发言名单(Speakers’list)
主席在宣布设定的议题后由代表动议开启主发言名单,该动议通过后主席将要求有意愿演讲的代表举起国家牌,主席会随机点选国家,点到的国家将出现在发言名单上。
执行发言名单
在每一次代表上台进行正式辩论的演讲之前,主席会提问台下有无动议或问题。在处理完所有动议和问题后主席将宣布请某某代表上台发言,并规定时间。通常时间为120 秒。时间允许更改,由代表动议、主席决定是否修改。执行发言名单时,在离结束还有30 秒剩余时主席会轻敲锤子示意。当发言者说完后还有剩余时间超过30 秒时,主席团会要求代表对剩余时间的处理方式。这时有以下几种选择:
a.放弃时间
剩余时间被清零不做处置。
b.让渡给其他代表(Yield Time to Another Delegate)
剩余时间将被全部让渡给发言人指定代表,由被指定代表继承这部分时间发言。
已经被让渡过的时间不得被二次让渡给第三方,即
张三剩余1分钟让渡给李四,李四剩余45 秒不得让渡给王五。
c.让渡给问题(Yield Time to Questions)
将由主席宣布需要提问的代表举起国家牌,台下的代表举起后由主席随机抽取提问者提问,提问不计时,提问者可二次提问,回答计时,剩余时间不足10 秒钟时不再接受问题。
被提问的发言人有权拒绝回答并由主席重新选择问题。
d.让渡给评论(Yield Time to Comments)
将由主席宣布需要评论的代表举起国家牌,台下的代表举起后由主席随机抽取提问者进行评论并对评论计时。此时原发言人无权回应评论。评论剩余时间不足10 秒钟时不再接受新的评论。
e.让渡给主席(Yield Time to the Chair)
将由主席宣布对被让渡的时间的处理方式。主席可以选择上述的四种处理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强制执行,不受代表意愿干预。执行时代表无权拒绝执行。不建议选择此项。
加入发言名单
第一次设定发言名单后,主席将不再公开询问,之后想加入发言名单的国家一律向主席提交意向条。发言名单上不能同时出现一个国家两次。
正式辩论进程中,在遇到代表动议成功了一个非正式辩论时将会切换到非正式辩论环 节,在非正式辩论环节结束后将继续正式辩论环节。
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
非正式辩论是对正式辩论的补充,一般来说分为三种:
有主持核心磋商(Moderated Caucus)
定义:围绕大议题下的一个局部主题进行有顺序有时限的讨论。
有主持核心磋商有一个标题,一个总时间T,每个代表的时间t 三部分为最基本构成。
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动议通过后,主席会要求希望发言的国家举起国家牌并随机抽取 T整除t减一个代表 加入次要发言名单(Secondary Speakers’List)。动议此磋商的代表强制第一个发言。每个代表发言的剩余时间不得让渡,次要发言名单空了之后如果剩余时间大于t,将再抽取剩余时间整除t 个代表上台发言,如此反复,直到剩余时间小于t 或无人愿意发言。
B.无主持核心磋商(Unmoderated Caucus)
无主持核心磋商又称自由磋商,在自由磋商时代表允许下位进行无需意向条的自由交谈。自由磋商期间代表可以喝饮料但不能未经主席团允许擅自出入会场。媒体也不能在此时对代表进行采访,只能旁听。无主持核心磋商不需要主题,代表在动议时只需要提供所需时间,然后再由主席判断动议是否有效并进行简单多数投票。
C.传统辩论(Debate)
此处用“传统辩论”和“正式辩论”、“非正式辩论”进行区别。非正式辩论下的“传统辩论”,由正方和反方对峙进行,交叉发言,即张三发言后对方李四发言,李四发言后张三方的王五发言。一个辩手可以多次发言。辩论的动议需要动议的代表提供每方的时间和辩论的主题以及此代表本人的立场,由简单多数投票通过后,主席会在举起国家牌的代表中随机抽取正方的人选至少三名,然后在抽 取反方至少三名代表。
发言总时间双方一开始相等,由动议方先开始陈述,然后是对方,再换回来。双方时间分开计,直到双方时间耗完或者辩论双方均认为没必要继续辩论为止。如果一方时间耗完时另一方仍然继续。某一方发言后时间不足10 秒时此方时间清零。“传统辩论”作为非正式辩论的一种常常被MUNer 忽视,然而确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传统辩论”是中国区的美规特有的。
D.针对文件的介绍
针对文件的介绍涉及四种文件: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 指令草案(Draft Directive)、修正案(Amendment)。
四种文件将在以后的大节介绍。
四种文件审核印刷分发后可由代表动议对文件进行讨论。简单多数投票同意后需要起草国每国派一名代表上台。动议时需提供文件的编号类型以及时间。一开始由起草国自行介绍,
如果介绍了还有剩余时间可以进行让渡给问题/评论/放弃/主席,具体细节和正式辩论中的执 行发言名单中提到的相像。非正式辩论全部需要动议调用,是选择性流程。非正式辩论和正 式辩论的交替进行推动着整个会议的进程。
投票(Voting)
投票针对三种文件:决议草案、指令草案、非友好修正案,在以后大节介绍。 投票需要由代表动议。此动议简单多数投票通过。发言名单关闭后再打开需要动议或主 席决定。通过后,主席将下令志愿者封锁会场并要求媒体和专家团(如果有的话)以及闲杂 人等暂时回避。然后,将重复点名(Roll Call)过程,然后重新公布简单多数和绝对多数数据。 主席接着宣布投票开始。投票分为两轮。第一轮,主席将按照字幕序念出国家名,念到的国 家回答“赞成(Yes)”或“反对(No)”或“过(Pass)”或“弃权(Abstain)”。回答“赞成”、“反 对”、“弃权”的代表将不参与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主席将会在剩下的国家中按字母序依 次点名,点到国家只能回答“赞成”或“反对”,不能弃权。投票结果的评判以绝对多数为 标准。通过后会场封锁解除,主席将决定会议继续进行或召开新闻发布会。
休会(Suspend the Meeting)
休会由代表提出,合法与否由主席定夺。一旦休会,则本期会议结束,发言名单自动清空,会议日志存裆。
下午茶(Tea Break)
下午茶由代表提出,合法与否由主席定夺。一旦执行,将由主席规定计时并进入下午茶时间,由志愿者派发茶水和点心。代表可以自由进出会场休息。时间到时所有代表重新就坐,不需点名。迟到即为违规。
危机(Crisis)
简介
所有委员会均可能出现内部危机。危机出现后(可能是主席发布,也可是MPC 发布并由主席确定其是否为危机),绝大多数情况下代表不能使用任何电子设备,主席团将没收所有代表的手机或者电脑,并关闭会议室。此时,主席团宣布进入危机应对状态,并公布危机文本;代表们在充分阅读危机文件后,商讨解决方案。商讨流程与正式辩论中的流程相同。
代表们将讨论结果汇集成指令草案或修正案(只能手写),交付表决;若一个指令草案获得通过,该危机便获得解决,主席团会将收取的所有电子设备归还给代表,此时将回到常规会议进程;若没有指令草案获得通过,该危机将会升级,主席团将公布更新后的危机文本, 重复本流程,直至危机解决。
危机文件
危机文本
危机文本是危机内容的载体,为代表提供处理危机最基本的信息和部分背景资料。 危机文本可能会以新闻、官方声明、情报等形式出现。
指令草案
指令草案将在之后的大节介绍。
联动
联动是指,在某一个议题上,不同委员会由于委员会与议题均有相关而联合起来讨论一个议题的讨论方式。常见于危机会议。联动会场与普通会场的议事规则大致相同,只是要在两个委员会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简单多数和三分之二多数的人数。此外,在两个会场中如果有同一个国家的代表,那么由于立场基本相同,他们可以在联动会场中迅速形成一个阵营。
关于动议
- 大会中的任何程序都需要经过动议,动议的内容应该尽量简明。如果需要动议有主持核心磋商,则应该将话题、国家数、时间说明,理论上时间要能被参与讨论的国家数整除。
- 继续动议的情况下,由主席来确定动议获得表决的顺序。如果是继续动议有主持核心磋商,其时间必须明显超出原本有主持核心磋商的时间,否则将不被付诸表决。
- 连续三个动议都被否决时,主席应该关闭动议,继续主持会议。没有主席的询问,一般不能自发地提出动议。
- 主席应该在每个正式辩论之间询问动议或问题,如果不足三个动议且没有动议获得通过,代表可以提醒主席继续询问。
关于决议
决议意味着会议的成功结束。一个议题只能通过一份决议草案,一份草案一旦获得通过,即成为此议题的决议,议题的讨论也就到此结束,其后的草案全部作废。
关于投票
注意以下的情况是不需要投票的:
- 追加发言机会(不是追加发言时间);
- 问题;
- 提交友好修正案、撤回决议草案;
- 介绍工作文件;
- 不需要动议的问题;
- 其他一切仅与代表本人意志相关的事项。
针对决议草案的投票必须在代表提出发言名单和正式辩论关闭的动议通过、所有的问题都得到处理之后。
参考文献
Academic Guide for Delegation in SWMUN 2014
Academic Standard Handbook for Peking Model United Nation
Academic Standard for the Ivy League Model United Nation
Official Rules of Procedure for Harvard Model United Nation
Parliamentary Procedure for NAIMUN
Southwest Model United Nations MUN USA Rules
www.ilmunc.com/pdf/res2014.pdf
www.ilmunc.com/pdf/wp2014.pdf
www.harvardmun.org
www.naimun.modelun.org